闭门谢客闲看书,别来从句读中暗度春光,不知门外有酒杯花事。两部电影和一本书,以飨。
+ 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,每一代人的青春都是躁动、青涩而美好的阳光灿烂的日子。电影没什么好介绍的,只是今天推荐的版本最好,昨晚重看了一遍,转存了一下还没删:140分钟数字化修复未删减完整版,HD1080P X264 AA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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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《野性的呼唤》,电影改编自美国平民作家、故事大王杰克·伦敦同名小说,描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。杰克·伦敦的动物作品,我更喜欢《白牙》,更加纯粹和自然,没有牵强附意。
他开始陪母亲出去猎食,见识并且参与了许多次杀戮。按照他的模糊不清的方式,他了解到食物的规律:有两种生命–他自己一种和另外一种。前者包括他自己和母亲;后者包括其他所有会动的动物,其中又分为两种,一种是供给他屠杀和吃掉的非杀人者和微不足道的杀人者,另一种是杀戮和吃掉他的,或被他杀掉和吃的。
在这种分类中,规律出现了。生命的目标是食物,而生命本身也是食物, 生命因生命而生存,因此,有吃人者和被吃掉者。这法则就是:吃人或者被 吃。狼仔并没有用明晰、确定的字词将这法则归纳成为公式,也没有去推导 其中的道德意义,甚至根本就没想到这条法则,他只是循此生活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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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他们看来,“荒原”即未知可怕,又永远充满了敌意与威胁。然而,无论在外貌、行为,还是本能的冲动上,白牙仍然眷恋着“荒原 ”,象征着“荒原”,是“荒原”的化身。所以,当他们向他露出牙齿的时候,他们是在自卫,是在抵御隐藏在森林深处、篝火以外地黑暗中的可能毁灭他们的力量。 ——《白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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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《当我谈跑步时,我谈些什么》,我很少看村上春树的书,但喜欢他这部随笔集。村上春树从写作起就开始了长跑运动,每周六次,每次十公里,曾参加二十多次马拉松,让人汗颜。我也喜欢长跑,但只坚持了三年,所以我很好奇,长跑之于村上春树的动力和作用是什么?以及他跑步时都想些什么?这部随笔不仅谈跑步,也是其人生回忆录。
痛楚难以避免,而磨难可以选择。
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,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,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。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。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,果决地停下笔来,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。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:持之以恒,不乱节奏,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。
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,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,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,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,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。换言之,在跑完全程时,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,对于长跑选手而言,可能是最重要的。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。小说家这一职业,至少对我来说,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。书的销量、得奖与否、评论的好坏,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,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。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,这,才至为重要;这,才容不得狡辩。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,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。在这层意义上,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,对于创作者而言,其动机安安静静、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,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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